0564-3280758
   
   
 
内蒙古80余家劳务派遣公司取得行政许可
  发表日期:2014/6/7 浏览次数:5761 次   
截至5月31日,我区已有80余家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及用工单位,我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我区按照去年下发的《关于对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的通知》审核劳务派遣单位,实行经营许可并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劳务派遣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新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未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许可机关将撤销、注销、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告知工商注册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上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下一篇:西安市人社局: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
 
友情链接: 工商银行  |  建设银行  |  交通银行  |  农业银行  |  中国银行  |  
  版权所有:安徽省开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互联网备案号:皖ICP备14007084号-1  技术支持:金蜘蛛网络